出资一半能买房?一户限一套!你怎么看?
(本歌曲来源佛山职工“晓燕”投稿,如果你也想晒“靓声”,请点击微信菜单进入职工好声音页面投稿!)
近年房价在蹭蹭蹭往上涨
说到买房真的是
很多职工不能言说的痛
今天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共有产权房来了!
想买房的职工快来看看!
昨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关于《关于推进共有产权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提出:
共有产权住房应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
供应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无房家庭;
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承购人的产权份额原则上不低于50%;
满足条件的共有产权房可转让等。
这下可炸出了一堆
想买房经济上却还没跟上的职工朋友
价格贵不贵?
能落户入学吗?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
重点来了,
请搬好小板凳,
认真做笔记啦!
先来看看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供应主体筹集,参照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确定评估价格,以低于评估价格配售给供应对象,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供应主体与供应对象按份额共有产权的政策性住房。
简单说,就是购房者和政府或相关机构共同买一套房,购房者按照出资份额共同享有产权。这样,购房人可以花费相对较少的金额购房,同时,日后可以逐步从共同产权人增购产权,最终可以完全占有产权。
谁能买?能落户入学吗?
征求意见稿提出,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无房家庭,具体规定条件由各地自行确定。
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户型有多大?
征求意见稿提出,共有产权住房应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各地要结合实际,优化户型设计,合理确定建筑户型和建筑面积标准。
价格如何?
征求意见稿提出,共有产权住房的评估价格由供应主体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前按照“一房一价”进行评估,并由住房保障、物价等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评估及确定结果应面向社会公开。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以低于评估价格配售给供应对象。
承购人的产权份额为承购人实际出资价格占共有产权住房评估价格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佘部分为政府等供应主体的产权份额,由囯有机构等专业运营管理机构代表供应主体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
可以用公积金吗?
征求意见稿提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承购人可参照商品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可以转让、继承吗?
关于转让问题,征求意见稿指出: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转让。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应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
满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少于5年等条件的,允许承购人转让。
满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少于10年等条件的, 允许承购人一次性增购代持机构所持的产权份额取得完全产权,住房性质转变为商品住房。
关于抵押、继承问题,征求意见稿指出:
满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少于5年等条件的,允许承购人在征得代持机构同意后,可依法将所持有的产权份额用于抵押。
因继承、遗赠、 离婚以及法院裁定、判决、调解等法定原因,继承人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的,可直接继承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份额;继承人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的,原则上按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进行产权转让。
征求意见稿公示中,有良策的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提出建议。
截止时间
9月20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兵、黄咏怡
电话:020-83133681、83133596
传真:020-83133553
邮箱:gdjstzyf@126.com
温馨提示:点击“阅读原文”可跳转至源网页可下载附件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
各位职工,
对于共有产权房,
你们怎么看?
有没有什么建议?
第九期“职工说”,
欢迎在留言区说出你们的想法!
请直接在本文评论留言约50-200字,工会君将选取3-5位职工的留言于次日微信中发布,并送出电影通用票每人2张。
编 辑: 佛山工会
来 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佛山发布
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工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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